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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学推介||2023年山西高校“超星杯”大学生书评大赛优秀奖
浅谈《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刘俊彤
本文荣获2023年‘超星杯’山西省高校大学生书评大赛优秀奖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心中最好的作品,这是他真正发自内心的创作。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 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近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
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我总觉得在擦的皮囊我总觉。关掉快递可忘了。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刚开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也一样,这哪里是在写爱情呀,这是哪门子爱情,这能算爱情吗?什么是爱情?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女主费尔米娜·达萨 Q 一见钟情。女主家里管的也比较严,身边也一直有姑妈陪着,好在姑妈比较通情达理9些,要不是姑妈这两个人怕也难有相处的机会。不管怎么说,两个可以说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在一次次书信交流中产生了爱意,两个人书信交往了三年,如果不是在学校被发现情书,感觉这种状态可以持续得更久。那么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女主被学校开除了,而后女主被迫跟着去远行,之所以远行是认为距离和时间可以慢慢消磨掉女儿心中的想法。
在远行回来之后,女主嫁给了出身高贵的乌尔比诺医生。五十一年后,医生去世,男主再次追求女主,两人之间上演了一场"黄昏恋"事到这就结束了可是书中的爱情在哪?
男主对女主是爱情吗?年轻时候的喜欢都是热烈的,他可以目不转睛地在路边坐上一天,日复一日,只为了能看到女主一眼。他为她夜不能寐,以至于行尸走肉一般。如果一个人用半个世纪的时间来爱一个人,既爱她的青春美丽,也爱她的鹤发鸡皮°,这样的人无疑是痴情的。用了半个世纪之久等来了初恋女友成为寡妇,再次发起追求,可这个男人在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曾有过622个情人,又让人作何感想。漫长的岁月,无望的等待,他也试图忘记,可他遗忘的方式是一次次投入情人的怀抱,用肉体的欢娱对抗灵魂的孤独。我觉得男主对女主是有爱的,五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白月光,可是这种爱太病态了吧,算不上正的爱情。
女主对医生是爱情吗?我觉得女主嫁给医生情节发展的让人有些不知所措,感觉莫名其妙就选择了嫁给他。以至于我感觉书中似乎更多的是女主的父亲更喜欢医生。尽管她和医生一起生活了半个世纪之久,但是总觉得是为了生活戴上了爱情的面具,更多的像是一种长时间依赖而形成的亲情。
医生对女主呢?我感觉医生跟男主一样,对女主动心,不过他比男主幸运。但是他的爱没有男主炙热。他也曾经在婚后出轨一个女人,事情被发现后,和情妇断了联系。
半个世纪的相处,爱与不爱都不重要了,都成了平常的生活习惯了,太难分辨出来了,所以似乎他们两个的爱情太寻常了。 女主对男主呢?女主在年轻时候,也通过书信和男主互相表达爱意。可是小女孩的短暂爱慕,不过是初见时候的冲动,很快就会消失的。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示好感的男孩,满足了她少女时期的虚荣心,两人虽书信频繁,却不曾深入交往过,爱慕的都是书信中描绘出的那个虚幻的完美形象。当费尔明娜远行归来,在人群中看到个子矮小,长相平凡,衣着朴素的他,书信中所有的美好被现实无情打破。自己也感叹道:"这个可怜的人。"怎么会让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并且回信说: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前不过是一场幻觉。丧夫后的她允许弗诺伦蒂诺走近,与其说是找回年少时的爱情,不如说是期待孤独时的陪伴。
书评说,马尔克斯在本书中讲述了两种爱情一种是因充满荷尔蒙悸动的惊鸿一瞥而已。一种是家世背景相貌而量身打造却在漫长共度的时光里而相互磨合历久弥新。感觉或许这都是爱情的表现,但总觉得又都少了些什有人说,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只描绘爱的模样,但却没有定义,因为爱就是霍乱,就是混乱,就是不理智,就是不确定。因为爱从来无法定义,当你试图给爱做一个阐释的时候,爱就消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