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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013-08-19 15:5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文件精神,做好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有就业意愿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
二、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重要基础,也是就业促进计划进展和成效的直接体现。各教学学院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要责任到人,要准确记录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
三、统一使用2003版本Excel表,表里的内容统一填到第1-17项,其它内容不用填写。
四、表格下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实名制统计相关表格到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的网站(就业信息)下载。
五、时间要求:参加登记的学生务必在8月28日以前将统计回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到如下电子邮箱。邮箱:wxy8593@163.com。
文学院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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