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2014-2015第二学期补考的通知
2015-03-18 13:48
文学院全体师生:
为做好本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专业课
专业课程补考于开学后的第三周(即3月23日—3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公共课公共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组织,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只摘录与本院相关考试)。
二、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各阅卷教师学院务于4月3日前将补考成绩单及装订好的试卷交到教学科研科。
补考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随试卷装订,二份交教学科研科。补考成绩单上的学期统一填本学期,即2014-2015第二学期。
三、实习支教学生的补考安排
2011级实习支教的学生,凡因实习支教而未能参加补考的课程,在本学期进行补考。
2012级在本学期实习支教的学生2015-2016第一学期参加补考。
特此通知
文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