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2015-03-20 13:20
各位教师:
根据《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暂行管理办法》,本学期将面向2011级本科生、2012级本科生(2012级实习支教学生除外)、2013级本科生、2013级专升本、2014级专升本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的开设原则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5、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选课的开课要求
1、公选课一经列入计划,开课教师必须保证开课;
2、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名称完全一致;
3、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不聘用14年新进教师、外校教师、退休教师、不合格教师;
4、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5、新开公共选修课需按照附件(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范例)编写教学大纲;
三、开设时间:
周一至周五晚9、10节及周六、周日。
四、为方便学生选课,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填写《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申请表由教学学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学院公章,于2015年03月16日前交至教学科研科。电子版发到邮箱4886503@QQ.com。
五、教务处对教师申请的公选课进行汇总后,连同课程简介、教师情况、开班容量等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行选课。凡选修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不开设。
文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