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的通知
2014级各班、2015级、2016级专升本班所有学生及辅导员: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参加2016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16年12月16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成绩。
二、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2月19日。报名方法如下:
第一步:网上报名。
1.考生于12月16日9:00—12月19日17:0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选择“报考考区”时注意:晋中学院考生须选择晋中市,确认点选择须选择晋中学院。
2.考生须本人亲自填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确认现场不提供修改服务。
3.参加2015年11月及以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11月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A.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B.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C.拨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4.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现场确认并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则面试报名完成。
5.任何培训机构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无效。
第二步:现场确认。
具体步骤如下:
(1)相关班级学委请统计本班面试网上报名学生的信息,并填写本班面试考生花名表(见附件1),在12月19日下午五点前发给邮箱:420487327@qq.com。
(2)现场确定时间安排:
日期 |
起止时间 |
班级 |
地点 |
12.20(周二) |
9:00-10:00 |
汉语专升本1601 |
文学院教学科研科 (文澜苑②219) |
10:00-11:00 |
新闻专升本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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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新闻1401、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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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5:00 |
汉语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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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周三) |
9:00-10:30 |
新闻1301、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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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汉语专升本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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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汉语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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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00 |
国教1401 |
因汉语1401、1402班正在实习支教,需请假返校进行现场确认,时间无法统一,故在12月21-12月22日两天汉语1401、1402班可随到随时确认。
考生分班按指定时间持身份证到文学院教学科研科(文澜苑②219)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学委组织本班学生按序录入本人身份证号,出现学生确认表的界面。学生核对无误后打印确认表,学生核对无误后签字,学院留存。之后学生核对本班面试考生花名表上的个人信息,无误的话在本行右侧签字。之后在电脑上提交确认。待本班学生全部确认完成后,由学委统一收取每人280元的报名考试费,以班合并一笔打到李华老师的公务卡上,卡号为6283660031652411,并发送信息给李华老师,内容为“班级名称教师资格证报名费共 人,合计 元于何时转帐成功”。文学院统一收取报名费,存入银行卡交财务处。
注意: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逾期未办理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文学院于12月23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本人签字的确认表、面试确认花名表及缴费收据统一交回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1.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请于2017年1月2日—8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2.面试日期为:2017年1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3.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技能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面试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实体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考试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迟到考生(上午8:00,下午2:00)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5.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6.中职专业课考生需自备教材,其面试程序为:
(1)考官先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按指定内容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4)考官在评分表上评分。
7.其他类别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中职文化课考生参加高级中学类别的面试。
(二)成绩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三)考试收费
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5】241号文件执行,其中面试费为每人每次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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