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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党委办纪检监察办公室《关于严明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09-03 18:24

关于严明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将至,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六个严禁”和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精神,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等问题,确保全体教职工愉快祥和、风清气正过节,现就节日期间的有关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等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定,抵制不正之风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相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省纪委相关纪律规定,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节假日期间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节日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禁值班值岗人员擅离职守出现脱岗、空岗、漏岗等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相关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并要积极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特别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各党总支、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宣传提醒之外加强对党员教职工和普通教职工的日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着力在抓监督检查、抓通报曝光、抓惩处问责上下功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教育系统的廉洁形象。

举报电话:0351-3985542

举报邮箱:jzxyjjw@163.com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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