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毕业生返校须知
2009-07-19 15:31
1、领取档案、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时必须交回《离校卡》和《就业证明》。如果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取村干部、研究生、特岗教师、公务员的同学可以不交《就业证明》。
2、档案是个人升学、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外资)企业和出国、出境时需要提交的重要文件,在个人保管期间不得拆封,请妥善保管。
3、《报到证》是上户口和进入国家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重要凭证,请永久妥善保管。
4、委托他人代领材料的学生,需交本人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学生的档案暂时由文学院代管。如果找工作特别需要可提出书面申请,请班主任签字确认。
6、7月21日未领取材料的学生请9月5日以后领取,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文学院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