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0-04-02 18:40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仍处于攻坚期、关键期。清明将至,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委当前工作安排,现将节日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学习宣传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省纪委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宣传省民政厅、晋中市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相关通知精神,让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周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1.严禁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2.严禁在山林草地、交通路口、居民小区、公园巷口等公共场所烧纸烧香、抛撒纸钱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4.严禁值班值岗人员擅离职守出现脱岗、空岗、漏岗情况;
5.节假日期间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6.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关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清明期间,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发挥好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章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接受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违纪失责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