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严明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0-06-22 18:32
各党总支、各单位:
2020年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教育管理
各党总支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和疫情防控,又要履责担当,抓好学习宣传教育。要通过专题会议、节日教育等方式,将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切实提高知晓率,发挥好警示预防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自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强化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要严格遵守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中的相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地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严守纪律底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室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拓宽“四风”问题线索来源,让群众监督无时不在,并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党总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既要部署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又要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还要抓实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自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纪律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学校的事业发展。
对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校纪委。电话:0351-3985542 邮箱:jzxyjjw@163.com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