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12 17:13
文学院教师: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请参见《晋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三条之规定。
二、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学院初评
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须填写《晋中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2.部门评定
由教务处会同科研处对申请人员的条件进行考核评定。
3.学校认定
评定结果报学校批准。
三、材料提交
1.《晋中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报人请于2017年4月23日前,将申报表与相关支撑材料,报文学院办公室,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3222902804@qq.com,文件格式为“学院名称+教师名字”。
特此通知。
文学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