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3-2014第二学期教师听课的通知
2013-03-01 12:04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开展听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对象
35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 听课时间
本学期第4——6周
三、听课要求
1、35岁以下教师无特殊情况,应认真准备,接受听课。
2、2013年新进教师,不论年龄,均应接受听课。
3、文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听课应不少于6人次,应在自己的上课时间之外,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听课任务。(具体安排见附表1)
4、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与听课,鼓励青年教师互相听课。
5、听课中,听课人员要认真记录听课内容,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表2)。
附1:听课安排表
附2:听课记录表
文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