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
当前位置: > > 党建思政 |
文学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安全报批级管理制度
2016-10-19 10:34
为确保文学院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体安全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集体活动指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各类庆典演出和社团组织的多人参加的活动。
二、在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前,需填写学校的大型集体活动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详细填写,并逐级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在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前,必须有严密的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得到系里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制定专门的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五、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老师做好分工,制订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六、对参加的学生进行文明教育和安全教育,注意散场时的疏导工作。
七、注意用电安全,利用专用线路,由学校电工具体负责音响调试。
八、若遇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并报告相关的部门。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