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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细则

2016-10-19 10:39

文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院和学生间的桥梁。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学生工作向秩序化发展,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对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

一、组织制度

1、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学生会成员职责: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思想指导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分团委各部门工作。

学生会主席职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传达学校下达的各项事务,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对分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部门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3、学生会各部门设置均按照校学生会机构设置。

二、人事任免制度

1、考察阶段:各部门通过面试、实际工作考察、民主投票等方式对报名的同学进行有目的、有条理、有选择的考察,了解应聘者的能力,充分发挥应聘者的才干。

2、聘用阶段:经考核评定,在试用期两个月内工作积极主动,成绩优良,表现良好,符合学生会要求的应聘者将被聘用为学生会正式成员。每位学生会成员在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贯彻执行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开展两委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有益活动,为同学多办实事、好事,在学习、工作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动辞职的学生会成员应向分团委书记递交辞职书面申请,由书记审核,并报请批准。

4、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a、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补考或重修达学校自动退学标准者。

b、一学期在各类会议中无故缺席3次(含3次)以上者;

c、违反各类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d、从事与两委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两委会形象者;

e、受到校级相关部门对该部门2次(含2次)以上的,相关负责人则做自动请辞处理。

5、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免职处理: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b、不团结、不合作,缺乏团队合作意识,破坏团队合作,使两委会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c、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d、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职仍不能胜任者;

e、从事与两委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两委会声誉者;

f、其余违反《晋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会议,传达上级决定,商讨组织工作,安排工作等。

2、学生会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总结上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工作;每学期末召开一次表彰大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3、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互动交流会,接受学生的批评和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提高组织的民主性和亲和力。

4、紧急会议通知由分团委办公室下发,时间地点以临时通知为准。

5、各部门自行召开部门会议(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可加入班干部参加),分配部门任务,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上交会议大纲给办公室,作为期末评优考核的一项依据(试用者作为试用期考评用)。

6、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学生会例会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提前5分钟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以书面形式向主席请假,批准后方可。否则作缺席论处。考勤记录工作由办公室完成,按缺席、迟到、早退、请假记,迟到早退2次算1次缺席,事假3次算1次缺席。缺席2次者,到分团委书记处作情况说明。无故缺席3次做自动退出处理。所有会议记录作为期末评优依据,学生会会议须作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四、办公室值班及管理制度

1、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的12:30到13:30,值班顺序以学生会办公室安排顺序为准。

2、每次至少派2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值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3、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记录表,保持办公室内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4、禁止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牌、抽烟、酗酒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6、爱护室内公物,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档案等。禁止乱挪乱用办公室内的物品。借用物品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相关借用手续。

7、借用办公室召开会议时,须提前约定,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并注意保持整洁。

8、学生会内部刊物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走。

9、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不得另配。

五、财务管理及报账制度

1、 学生会集体财产和物品归集体所有。

2、各部门活动所需的经费若在百元以上则应在计划书中详细体现,要求真实、透明、完备。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

3、每周学生例会时统一报账。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分团委学生会提供有效的发票(含税票和收据),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及日期,并附开支说明。报账必须经分团委书记、主席一致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4、所有物品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需要时,必须向两学生办公室申请借取,不经学生会办公室同意,任何成员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

5、常规活动所需物品,各部门向主席申请后自行购买,事后向办公室报销;大型活动所需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购买;贵重的物品须列出清单向分团委书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

6、物品外借其他学院或组织,须经办公室同意,以借条为据,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分团委书记批准。

六、奖惩制度

1、考核条例:学生会每学期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将予免职。

符合下列中的一款者,作不合格论:a、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工作上有重大失误,或确实无能力胜任所担当工作。b、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造成不良后果。滥用分团委学生会名义为个人谋私利。c、在一学期内有两门(含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d、其他不合格的情况。

2、评优条例:学生会每半年评出三个先进部门,各部门评出本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评估依据:a、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b、各部门完成本部门职能的情况。c、各部门期末在学校的排名情况。d、常委会民主评估。

3、有要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主席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一学期在参加各类会议中,凡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含4次)者,无故缺席达2次以上(含2次)者,取消所在部门及其个人的评优资格。每个部门应按照办公室值勤安排做好值日工作。每次值班时,必须签到和佩戴工作证。凡无故不按时值班或缺席,不做好值日记录者,被记录2次以上(含2次)者,取消所在部门及其个人的评优资格。4、所有请假、签到、缺勤记录均由办公室整理。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主席应在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学生会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报告,学期末一份工作总结报告。

3、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电子版的直接交到学生会负责人办公室邮箱或直接交到办公室电脑里。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将以公开批评或其它形式处罚。

4、凡分团委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由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5、档案库资料属分团委、学生会所有,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八、附则

1、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全体学生会成员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此条例的特权。

2、全体学生会成员均有对以上条例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条例的权利。

3、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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